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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和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1萬t/a廢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態環境部2018年第48號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現將“韶關市和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1萬t/a廢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有關事宜進行信息公開,并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1萬t/a廢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韶關市和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先生 電話:0751-6675811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韶關市韶關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內(廠址中心經緯度:N 24°43′17.97″,E 113°38′15.98″)
項目概況:韶關市和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擬投資3000萬元,租用韶關市誠一金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一公司”)框架廠房,建設1萬t/a廢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本項目共再生廢活性炭1萬t/a,擬處理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6大類危險廢物,HW02(醫藥廢物)、HW04(農藥廢物)、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HW12(染料、涂料廢物)、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HW49(其他廢物),本項目占地面積4863.66平方米。本項目勞動定員共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時。廠區內不設食堂,不設宿舍,廠外在馬壩鎮另行租賃民房作為員工倒班宿舍。
評價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潘工 電話:0751-8700090 地址:韶關市武江區惠民北路城市花園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主要有生產廢水、清凈下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產廢水包括氣處理系統堿液噴淋塔高鹽廢水、干燥冷凝廢水、車間地面沖洗廢水、鍋爐排污水、軟化反沖洗水及化驗室儀器清洗廢水。生活污水主要是職工辦公、車間衛生間等排放的污水。
2、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的廢氣主要有廢活性炭再生煙氣、廢活性炭暫存廢氣和車間投料、篩分、出料廢氣。廢活性炭再生煙氣主要污染物為SO2、NOx、煙塵、CO、HCl、HF、VOCs、二噁英;廢活性炭暫存廢氣主要污染物為VOCs;車間投料、篩分、出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粉塵。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噪聲多發生于各車間內部,主要噪聲源是各類泵類、風機、鍋爐、冷卻塔、噴淋塔等,噪聲源強在75~95dB(A)。
4、固體廢棄物影響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物主要為制軟水的更換的離子交換樹脂和篩分料倉分離的活性炭粉;危險廢物包括廢耐火材料、布袋除塵器產生的飛灰、破損布袋、廢活性炭、水處理蒸發結晶鹽、RCO廢催化劑、廢包裝袋和化驗室廢物等。
5、土壤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成運營后,對土壤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污染源主要為廢活性炭倉庫、廢活性炭再生處置車間、廢水處理裝置、事故水池、初雨池等區域,土壤污染途徑主要為大氣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
6、地下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RO廢水罐破裂后發生泄漏后,會對地下水產生影響,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鉛、鎳、汞等。
7、環境風險
本項目風險主要為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活化再生爐緊急停車煙氣未經處理緊急排放的風險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本項目擬將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誠一公司”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裝備園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排入梅花河;生產廢水經項目內的經“砂炭+炭濾處理后+反滲透膜+多效蒸發器”處理后,全部回用于冷卻塔補水,不外排;清凈下水直接回用于急冷塔補水;初期雨水經“誠一公司”現有管網收集后,依托“誠一公司”的“絮凝沉淀+壓濾+離子吸附+反滲透膜+蒸發結晶”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2、廢氣治理措施
廢活性炭再生煙氣經“SNCR+急冷塔+混合噴射+布袋除塵+堿液噴淋+活性炭吸附箱”設施處理后經高35米排氣筒(P1)排放;廢活性炭暫存廢氣經“倉庫負壓收集+活性炭吸附箱”設施處理后經高15米排氣筒(P2)排放;車間投料、篩分、出料廢氣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經高15米排氣筒(P2)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噪聲控制擬從聲源、傳播途徑進行綜合治理,將噪聲影響較大的工序放在遠離廠區邊界的位置,選用低噪聲的風機設備,做好對設備的消音減振處理,如在風機進出口安裝消聲器,引風機應使用阻性或阻抗復合性消聲器,加裝隔聲罩,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資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為有效防治土壤環境污染,項目運營期應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產中嚴格落實廢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強廢水收集、輸送管道巡檢,發現破損后采取堵截措施,將泄漏的廢污水控制在廠區范圍內,并妥善處理、修復受到污染的土壤;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廢氣處理治理設施檢修、維修,使大氣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減少粉塵等污染物干濕沉降;原料及產品轉運、貯存等各環節做好防風、防雨、防滲措施, 避免有害物質流失,禁止隨意棄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項目廠區劃分為重點污染防滲區、一般污染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建設單位需按要求做好相應的防滲措施。項目運行期間,建設單位定期對項目所在地周邊進行地下水跟蹤監測,通過運營期的檢測,可以及時發現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補救措施;一旦發現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風險主要為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活化再生爐緊急停車煙氣未經處理緊急排放的風險等。針對運營期潛在事故,環評提出了風險管理制度、風險防范措施、應急預案等多方面的應急措施,以達到控制、消減、防止各項危險物質進入環境。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可控。此外,運營期間提高對突發性事故的警覺和認識;加強技術人員的引進,同時對生產操作工人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專業技術培訓,嚴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識。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在運行期間會產生一定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等污染,通過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建設單位應積極落實本報告書中所提出的有關污染防治措施,強化環境管理和污染監測制度,保證污染防治設施長期穩定達標運行,杜絕事故排放,落實對工藝廢氣和生產廢水的治理措施,則本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質量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可在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網站(http://hsjd1818.com/)查閱,紙質版可聯系我公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見報告書)的公民、法人和組織的意見,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10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韶關市和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惠民北路68號惠民北安置小區B2座
郵編:512026 電話:(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