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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嘉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50000噸合成樹脂、丙烯酸酯特種單體及新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48號)要求,現將項目基本信息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情況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
項目概況:廣東嘉元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資28448.21萬元,選址廣東翁源經濟開發區-華彩新材料產業集聚區內建設年產50000噸合成樹脂、丙烯酸酯特種單體及新材料項目,項目總占地面積26515.46m2,總建筑面積17109.71m2,建設1座甲類車間,2座甲類倉庫,1座丙類倉庫,綜合樓1座,甲類埋地罐區1個。職工人數為8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時,廠區提供食宿。
項目地址:廣東翁源經濟開發區-華彩新材料產業集聚區內
項目性質:新建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環境影響
本項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為施工廢水、施工揚塵、施工噪聲、建筑垃圾可能會影響到地表水、環境空氣和聲環境質量,同時對區域景觀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運營期環境影響
(1)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再生樹脂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噴淋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等。廢水總量(包括初期雨水)為25.84m3/d,合7751.74m3/a,外排廢水濃度符合集聚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不會對污水處理廠造成水質的沖擊負荷,外排廢水量未超過集聚區允許排放總量,對受納水體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工藝廢氣分為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含塵廢氣、含Cl廢氣和不含Cl廢氣;鈉鹽焚燒爐廢氣;燃油鍋爐煙氣;實驗室廢氣;丙類倉庫存儲廢氣;罐區“大、小”呼吸排放的有機廢氣。本項目正常運行時,車間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均較低,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30%;疊加集聚區內在建、擬建項目后的短期濃度、日、年平均質量濃度均符合環境質量標準,不會出現環境空氣質量超標的情況。可見,正常排放情況下,本改建項目廢氣排放對當地大氣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所在區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項目主要設備噪聲范圍為75~90dB(A)。從預測結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應處理措施后噪聲影響值明顯下降,廠界噪聲預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因此本改建項目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棄物影響
包裝廢物(危廢類別HW49,危廢編號900-039-49)、濾渣及廢濾網(危廢類別HW13,危廢編號265-103-13)、廢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危廢類別HW06,危廢編號900-405-06)、廢UV光管(危廢類別HW29,危廢編號900-023-29)、廢氣處理收集的粉塵(危廢類別HW13,危廢編號265-103-13)、有機廢液(危廢類別HW13,危廢編號265-103-13)、廢濾芯及膜、生活垃圾等。危險廢物擬集中收集,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暫存于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直接影響;廢濾芯及膜屬于一般固廢,可由生產廠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和處理、處置。
(5)地下水影響
在項目發生預測所設定的污染泄漏事故,能及時有效的采取防滲應急措施,少量廢水滲透發生后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較小。
(6)土壤影響
本次評價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從大氣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三個影響途徑,分析項目運營對土壤環境的影響。企業運行30年,項目排放的苯乙烯、甲苯、二甲苯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疊加本底后均不會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苯乙烯、甲苯、二甲苯的大氣沉降對土壤影響較小,同時在企業做好三防控和分區防滲措施的情況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對土壤的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
本項目危險物質主要包括二甲苯、苯乙烯、37%甲醛、甲基丙烯酸甲酯、過氧化苯甲酰、甲苯、二月桂酸二丁基錫、磷酸、環氧氯丙烷、丙烯酸、丙烯酸丁酯、醋酸乙烯酯、丙烯酸羥丙酯、甲醇、丙酮、環己烷、丙烯酸甲酯、異丙醇、丁二烯等共27種,所有物質均暫存于甲類倉庫和甲類罐區。主要危險單元包括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暫存單元、廢氣處理單元、廢水收集單元;主要環境風險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運輸、儲存和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風險。
針對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風險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災、爆炸等,本評價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對策措施和突發事故應急方案。建設單位必須根據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工作。建設單位應在施工過程、營運過程切實落實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對策建議,則改建項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在加強管理的前提下,改建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聲、廢氣、廢水各固體廢物將會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由于施工期不長,施工期污染是臨時性的,在施工結束后此類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實落實上述各項環保措施,施工期間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2、運營期污染治理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再生樹脂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噴淋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和初期雨水直接進入廠區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集聚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集聚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治理措施
本項目含塵廢氣進入”袋式除塵器”處理系統處理后由1#排氣筒(15m高)達標排放。
本項目丙烯酸酯特種單體和樹脂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含Cl溶劑型丙烯酸樹脂和含Cl溶劑型丙烯酸膠黏劑生成產生的廢液除外)采用鈉鹽焚燒爐焚燒處理,鈉鹽焚燒爐所用輔助燃料為輕質柴油,焚燒廢氣采用“SNCR+半干急冷塔+兩級洗滌(堿液)+濕電除塵”處理后由2#排氣筒(35m高)排放。
本項目的有機廢氣分為含Cl廢氣和不含Cl廢氣。其中含Cl廢氣經收集后統一進入“水噴淋(含除霧)+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4#排氣筒);不含Cl廢氣按投料、卸料廢氣和反應釜廢氣分為兩股分別收集后處理,其中投料、卸料廢氣經收集后并入“水噴淋(含除霧)+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反應釜廢氣經收集后進入RTO蓄熱式焚燒爐處理((3#排氣筒))。
本項目蒸汽鍋爐和導熱油爐采用輕質柴油作為燃料,廢氣收集后由5#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實驗室廢氣和丙類倉庫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分別由6#、7#排氣筒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本項目擬對高噪聲生產設備進行基礎減振處理,通過隔聲、減振、消聲、吸聲綜合處理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理。
四、綜合結論
廣東嘉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0噸合成樹脂、丙烯酸酯特種單體及新材料項目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產業政策,符合相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廣東翁源經濟開發區-華彩新材料產業集聚區的準入條件,選址合理;建設單位對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環保治理方案,經過預測評價,正常排放不會導致環境質量超標,環境質量保持在現有功能標準內;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總量控制指標內;項目環境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公眾調查結果表明沒有反對意見;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相容性好。
綜上所述,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廣東嘉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0噸合成樹脂、丙烯酸酯特種單體及新材料項目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鄧先生 聯系電話: 0755-29840915
六、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韶關市惠民北路城市花園(郵編512026)
聯 系 人:韋工 聯系電話:0751-8700090 郵箱:407033922 @qq.com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可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網站(http://hsjd1818.com/)查閱,紙質版可聯系我公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見報告書)的公民、法人和組織的意見,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廣東嘉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沐溪大道170號創智城1棟3樓
郵編:512026 電話:(0751)8700090